荣业家具图
避免“二次付费”,减少无论你是否相信,在与货运和物流相关的法律中,运费的支付都是最为核心的内容。对发货方来说,支付运费是他们的义务,但谁也不会愿意为同一批货物支付两次运费。然而不幸的是,近年来此类事件频繁发生,被业内人士称为“二次付费”问题。本文将重点讨论这一问题,以帮助大家避免或减少相关风险。二次付费存在的三种情况: 1 破产代理。一些濒临破产的代理,在其最后几周或几个月的营业期内继续招揽货运业务,他们已替货运公司向发货方收取了运费(当然同时还收取了货运佣金),但却因破产而无法将运费支付给货运公司。这种情况通常很难提前发现,基本都是当发货方发现代理商的电话无人接听,或收到货运公司的运费通知单时才知道。
2.双重代理。通常是发货方将货运服务承包给某家货运公司,然后由该公司提供货运服务。该公司承接货运服务后,因种种原因将相关业务转包给另一家货运公司。但这家公司一边收取发货方的运费,另 边却拒绝向实际上的服务提供方支付相关运费。如上所述,发货方或发货代理只有在收到收费通知时才会发现出了问题。
3 虚假代理。这是货运行业出现的一种相对较新的犯罪方式,虚假代理商利用一切手段拉来货运业务,然后转包给货运公司,收取运费后一走了之。 “破产代理”的情况由来已久,“双重代理”则出现得相对较晚。但这几年后者发生的几率增长迅速。即使最终诉诸法律,法官也会处于两难境地。因为发货方所谓的“双重代理”问题,正是货运公司所面临的“无运费”问题,从货运公司的角度看,既然货物已经运抵,自己损耗了燃油、人工等费用,分文未得是不公平的:而从发货方的角度看,显然他们已经支付了运费,让他们为同一批货物支付两次运费,同样也不合理。
事实上,导致此类事件的,是由于除了发货方、收货方和货运公司之外,还有另外一方的存在。那么,法律上是怎么解决这些纷争的呢? 总之,发货方和代理商支付两次运费的情况时有发生,而且很难完全避免,但是只要在实际操作中不怕麻烦、不图省事,再加上责权明晰的货运合同,就能够把风险降到最低。
避免“二次付费”,减少货运成本
时间 : 2013-08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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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免“二次付费”,减少无论你是否相信,在与货运和物流相关的法律中,运费的支付都是最为核心的内容。对发货方来说,支付运费是他们的义务,但谁也不会愿意为同一批货物支付两次运费。然而不幸的是,近年来此类事件频繁发生,被业内人士称为“二次付费”问题。本文将重点讨论这一问题,以帮助大家避免或减少相关风险。二次付费存在的三种情况: 1 破产代理。一些濒临破产的代理,在其最后几周或几个月的营业期内继续招揽货运业务,他们已替货运公司向发货方收取了运费(当然同时还收取了货运佣金),但却因破产而无法将运费支付给货运公司。这种情况通常很难提前发现,基本都是当发货方发现代理商的电话无人接听,或收到货运公司的运费通知单时才知道。
2.双重代理。通常是发货方将货运服务承包给某家货运公司,然后由该公司提供货运服务。该公司承接货运服务后,因种种原因将相关业务转包给另一家货运公司。但这家公司一边收取发货方的运费,另 边却拒绝向实际上的服务提供方支付相关运费。如上所述,发货方或发货代理只有在收到收费通知时才会发现出了问题。
3 虚假代理。这是货运行业出现的一种相对较新的犯罪方式,虚假代理商利用一切手段拉来货运业务,然后转包给货运公司,收取运费后一走了之。 “破产代理”的情况由来已久,“双重代理”则出现得相对较晚。但这几年后者发生的几率增长迅速。即使最终诉诸法律,法官也会处于两难境地。因为发货方所谓的“双重代理”问题,正是货运公司所面临的“无运费”问题,从货运公司的角度看,既然货物已经运抵,自己损耗了燃油、人工等费用,分文未得是不公平的:而从发货方的角度看,显然他们已经支付了运费,让他们为同一批货物支付两次运费,同样也不合理。
事实上,导致此类事件的,是由于除了发货方、收货方和货运公司之外,还有另外一方的存在。那么,法律上是怎么解决这些纷争的呢? 总之,发货方和代理商支付两次运费的情况时有发生,而且很难完全避免,但是只要在实际操作中不怕麻烦、不图省事,再加上责权明晰的货运合同,就能够把风险降到最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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